第213章 血精华(2 / 2)

血脉重生 夜场点支烟 1476 字 1个月前

赵忠涵的眼角跳动了一下,“这件事情我自然有自己的原因。我也从未想到过自己会把珍贵的血精华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但是,就在昨天晚上我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却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几乎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这么做,即使到现在,我也并不后悔。她长的太像赵小溆了,不,不应该说是长相,而是那种气质,漂亮的大眼睛,一头红色的长发,以及眉宇间那淡淡的忧郁,无不像一只可爱的忧郁小猫般惹人怜惜。作为高贵的、血统最纯正血族,我当时内心满是冲动,冲动的想将她那一头染色地长发真正变成使我熟悉的暗红色。她的气质,她的眼神,实在都太像我那死去的赵小溆。当年,在我和赵小溆都还小的时候,虽然我们是血族族成员,但是,却经常会被其他家族的孩子多欺负,就因为我们的父母死的早,没有人来保护我们。我那可怜的妹妹赵小溆在那年她才仅仅十八岁,就在一次血族聚会会中被家族的少主看中了,当时我拼尽全力想救回妹妹,但是,我却什么也做不了,因为那时的我实在太弱小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妹妹被那些混蛋抓走。当第二天,我苦守在血族家族门口等待的时候,得到的,却是一具尸体。你们知道血族家族的人怎么说吗?他们说赵小溆是自杀的。我知道,我那可怜的妹妹有一颗坚强的心,她的自杀一定是不堪受辱所至。但是,当我带着她的尸体回到家,我才发现,她还是被强暴了,而且居然是在死后被强暴的。”啪地一声脆响,赵忠涵手中的红酒杯化为了积粉,他那英俊的面容变得有些扭曲了,身上散发着一层邪恶的暗红色光芒。

狼族丰子恺暗暗心惊,赵忠涵他知道刚才并没有说大话,释放血精华显然没有影响到他真正的实力,作为血族的元老,他的实力确实比自己强了不止一筹。

高立夫道:“就是因为这样,后来你才铲平了他们的家族?”

“哈哈哈哈。”赵忠涵怪笑一声,“妹妹死了,我唯一的亲人死了。我虽然恨极,但是却明白自己不可能是血族家族的对手,而我自己的家族也没有人会帮我。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实力,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拼命的苦练,每天都在苦练中度过。为了能够更快的进阶,我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到神族去偷偷的猎杀他们的人,吸取他们的血液来刺激力量的增长。我做到了,仅仅几百年的时间,我就从一个普通的血族变成了血蝠之翼,凭借着实力在族里的一次大聚会中杀死了那个一向自以为是的人,坐上了现在的位置。但是,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就算我成为了血族最强大的血蝠之翼,就算我坐上了族长的位置、毁灭了血蝠王家族,但是,却都无法挽回我妹妹的命。赵小溆,是我内心永远的痛。”

“所以你在见到昨天那个女孩像你死去的妹妹的时候,就以血精华为她进行了初拥。”

“是的,我现在已经有能力保护我的妹妹了,这一次,我不允许任何人在伤害到她。”赵忠涵眼中的红光变得柔和了许多,目光落在自己身边红色的棺材之上,左手轻轻的抚摩着棺材的上方。

狼人丰子恺的鼻子突然动了动,眼珠微微一转,“我好象闻到了生人的气息。而且人很多,似乎是冲我们来的。”

赵忠涵几乎已经从回忆中恢复过来,有些惊讶地道:“难道我们这么快就暴露了。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还真是迅速。高立夫,你们的人在白天不会受到影响。你不是想吃人心吗?这可是个好机会。我实在是讨厌太阳,如果你不行了,我和丰子恺会带人去支援你的。”

高立夫哈哈一笑,添了一下嘴角的血迹,“交给我就是了,小的们,都起来了吧。”他右脚在地面上一跺,整个仓库都为之振颤了一下,黑暗的角落之中,相继站起一个个高大的身影,一共是几十个人,每个人都像高立夫一样赤裸着自己的上身,身高超过两米以上,同样健壮的不向人形,迈着沉重的脚步集合在高立夫身前。

这样的人在血族中的数量远远少于血族和狼人。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却是血族不可或缺的。不论攻击和防御,都是血族对付神族最好的战力。即使是更高等的小神使,也不愿意遇到这种力大无穷而由有着强韧身体的家伙。之前赵忠涵说他们的速度不快,是相对高级血族人而言地。巨人的速度不但不慢,反而比普通人要快的多了。在血族之中,一个普通巨人的地位可以与一名血蝠王相比。而丰子恺带来地巨人虽然只有十个,却都是巨人中最强大的狂暴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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