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真是火眼金睛。”沐清峰道,“难道你没发觉阿姿姑娘有些不对劲,她的记忆力似乎在衰退,会一时间记不起之前发生的事,但短暂失忆之后又会回想起来。”
庄沛离道:“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她的旧疾发作了,她到底患得什么病?”
“她与你患的同样的病,”沐清峰娓娓而道,“这半年来,我四处游历,找寻医治你病的方法,终于在一个隐居深山的老医师那里找到了记载这种病的医书。书上称这病叫冰火两重天,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你身上所患的是火重天,而阿姿姑娘所患的便是冰重天了,火重天患者体温比常人高出许多,而且会随着时间越来越高,当达到人体本身所能承受的极限时,五脏六腑便会被高温灼烧致死,而冰重天也是同样的道理,随着时间推移,患者体温会越来越低,直至被冻死。至于阿姿姑娘为何会出现间歇性失忆的症状,这个书上并没有提到。”
庄沛离沉思片刻,问道:“书上可提到医治的药方或是医治的方法?”
沐清峰叹气道:“书唯独就缺了这一页,那位老医师说,他得到这本书的时候,那一页就已被人撕掉。”
庄沛离沉思不语,竟会有如此巧合,他与阿姿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沐清峰道:“公子尽管放心,我会尽快找出医治的办法。”
庄沛离笑了笑,淡然道:“你只管尽力而为。”
令庄沛离没想到的是,阿姿竟不告而别,房间里留下她的一纸书信,信上短短几个字:近日来给各位添麻烦了,我走了,各位多保重!
信是明净发现的,他本是去看望阿姿,推开门却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棉被折得整整齐齐,桌上茶具也摆放得规规整整,茶壶下压着一张信纸,通过信上的内容,明净意识到阿姿已经离开月华客栈了。他拿着信去庄沛离,“庄大哥,阿姿姐姐走了!”
庄沛离看过阿姿的辞别信,快步走到她的房间,房间空空如也,她确实已经离开,或许她是深夜他们所有人熟睡的时候离开的,也可能是凌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坐在床沿,将信揉成一团扔出了窗外,绣枕上放着一条发带,那是她答应给他做的。发带上绣着两朵紫色的紫荆花,小巧精致,边角处理得不是很细致,看样子她是昨夜赶工完成的。
背着行囊,阿姿不知该去向何方,一辆破旧的马车忽然停在她面前,马车上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男子问她道:“姑娘去哪里,可要搭车?”
阿姿问:“你们去哪里?”
男子答道:“我们去往图城。”
或许这就是天意,她想回去看他最后一眼,老天知道了她的心意,就给她送来了马车,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她道:“我正好也去图城。”
这是一家三口,刚刚的男子是这家的男主人,年纪二十四五的样子,他的妻子是一位美丽贤淑的端庄女子,温柔和气,夫妇两人育有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乖巧可爱,非常讨人喜欢。男子很疼他的妻儿,一路上对他们照顾得无微不至。
女人问阿姿,“世道险恶,小妹怎么一个人跑去图城,万一路上碰到坏人,就不好了。”
阿姿说:“哪有那么多坏人,好人总是比坏人多,你看,我不是遇上姐姐们了吗。”
女人掩嘴一笑,“小妹不仅人长得漂亮,嘴巴也甜呢,以后若是哪个男子娶到你,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这番话,让阿姿好生失落,可惜这个有福气的人不是陆承寅。
阿姿和小男孩玩拍手游戏,夫妇两人在聊关于图城的事,阿姿起先没留意他们聊的什么话题,只是听到他们似乎有提到陆承寅,耳朵便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男子道:“子陵王与丞相女儿的婚姻无非是一场政治联姻,先皇驾崩,朝政不稳,为防丞相谋反,结亲是最好的办法。”
男人和女人的视觉总是不一样,女人道:“为了朝政舍弃自己的终身幸福,说来这些生在帝王之家的人活得也实在累。”
男子接话道:“可不是嘛,听说明日就是子陵王迎娶王妃的日子,皇上大赦天下,全城欢庆,丞相府还将免费施粥,让贫苦百姓和乞丐们也饱餐一顿……”
阿姿的手停滞在半空中,小男孩叫她,“姐姐,快点呀!”
她回过神,继续和小男孩玩游戏,心思却虚无缥缈、空空荡荡,说不出是怎样的感觉,或是难过,或是悲伤,亦或者什么都不是。
傍晚时分,他们到达图城,下了马车,与一家三口作别,她在子陵王府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换了衣服准备到街上逛一逛。
图城的街上依旧繁华,人群依然拥挤,阿姿在人群中穿梭,享受着这样的热闹繁华。人群中,她忽然看见有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她,她看着那双眼睛,心里想移开视线,身体却不听使唤,直到人群把她挤到角落,她才遗失了那双眼睛。
程书云看见陆承寅在人群中横冲直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追上陆承寅,发现他颓然地站在人群中一动不动,他走过去,竟从陆承寅的眼中看到一丝悲切,这样的眼神,他从未在他的眼中看见过。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子陵王陆承寅是一个从不表露自己任何情绪的人。
他问道:“怎么了?”
陆承寅说:“我刚刚好像看见阿姿了。”
“你或许看错了。”程书云说,“阿姿现在应该回到望月村了。”
“是吗,那可能是我看错了。”陆承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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