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民心所向”对自己不利,李广中一张小白脸由红转青,再由青转白,很是尴尬,也很是气愤。
那头发短短的男生一脸不屑的扬起下巴:“吹咩?唔服你都系乸型,点嘅,咬我丫?就你噉嘅仲想做班长,返嚟做个头抹好防晒霜再嚟过吖。”
阿洁是怎么回事儿?
原本嘈嘈闹闹课堂瞬间安静下来。
台上的李广中并没有受到影响,温文尔雅的说出一大篇长篇大论,又卖弄博学的旁征博引,直到说的口干舌燥,台下有人受不了直接大声喊:“讲咁多废话做乜,乸型快d落嚟吖!”
这家伙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估计天生的就是桀骜不驯,又或者《古惑仔》看多了……这时候还没有《古惑仔》,反正就是看上去就像黑|社会的派头。在一众大一新生面前,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唐朋啧啧嘴感到好笑,心想这个李广中还真是奇葩啊,居然自大到这种程度,难道这货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自己天下第一独步武林?
一个荷叶头俏美纤细的女生走上讲台,微微鞠了一躬,声音甜美清脆:“我叫洪琪敏,我想竞选的职务是组织委员……”
这个年代的香港大学生比之内地,且不说整体素质,单只在表现力和自信上,无疑是强过一筹的。
不少同学就发出一阵鄙夷的声音,或是嫉妒或是羡慕,总之都表现得很是不屑。
再一个就是唐朋歌唱得好,有才华的男生总是能够收获更多的女生青睐。最近校园一角的榕树林已经成了学校最热闹的地方,女生们扎着堆儿的往那边凑,就为了寻找机会接近浸大的“吉他王子”。
“落台喇!”
家庭的地位,自身的优秀,让李广中早就养成目空一切的自大。在他眼里,只要是想得到,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无论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还是长大之后喜欢的女孩子。
他对这个班长可没有兴趣,学习的时间还不够用呢,还要写书,还要修音乐课,哪里有精力当这个劳什子的班长?
“我也同意!”
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手指指向教室里的某一方位:“就他了,唐朋,我选他当班长!谁不服?”
“比你强的人多得是,我就比你强,但是我不稀罕当什么班长!”
短头发男生从座位站起来,在桌堂里拿出一根棒球棍,“砰砰砰”早书桌上使劲儿敲了几下,教室里安静下来。
气氛很热烈。
忍无可忍的李广中冷哼一声,脸上现出一抹讥诮的笑意:“花仔,做人不可以这么小气。事事和我作对,不就是因为阿洁么?ok,你想要,还给你好了,反正我都玩腻了……”
鲜血顿时就流下来,染红了李广中的白色夹克衫,触目惊心。
唐朋愕然,怎么扯到自己头上了?
时髦的三七分发型,大概抹了定型胶还是摩丝一类的什么东西,头发油光铮亮一丝不乱。略显瘦弱的身材穿着白色的夹克衫白色的西裤,使得一张白嫩的小脸儿有点奶声奶气油头粉面的感觉。
李广中一脸阴沉,咬着牙控制自己的情绪。
大家都满怀期待的看戏,期待着后续的情节,看看故事会向哪一个方向发展。
李广中还在暗爽揭了花仔最伤最痛的疮疤,洋洋得意,就看到一根棍子呼啸着向自己飞来。下意识的举起手臂挡在身前,那只棒球棍旋转着飞临,先是打在手臂上弹开,接着“砰”的一声砸在他脑袋上。
居然还有三角恋爱的狗血剧情?
一根棒球棍被花仔奋力掷出来,旋转着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抛物线,直接向李广中砸去。
而大部分同学居然一致赞同他当班长,更是让他意外。
郑中海一走,学生们顿时跃跃欲试。
(不要吐槽这章废话太多,这两人将来的戏份蛮重要,且看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