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的v领毛衣露出秀气的锁骨和修长白皙的脖颈,发白的牛仔裤紧裹着一双笔直纤细的长腿,从来不戴首饰的苏姗就像是降落凡间的精灵,美得清丽绝俗。
头几天苏姗就跟唐朋说过,经过学生会的一致通过,唐朋将会成为这次高校歌会浸大的主力参加,让他好好准备务必发挥出最好水平,一振浸大自古以来的萎靡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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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浸大这边,却仿佛被一股低气压笼罩。
雨丝落在地上悄无声息,染湿了地面只留下浅湿的痕迹,空气中荡漾着湿润的清冷。
开玩笑,据他所知这个高校歌会简直就是卧虎藏龙,无数名声未显还窝在大学泡妹妹钓凯子的歌坛大咖混在其中,就连评委邀请的都是香港乐坛的牛人,甚至会有唱片公司的星探亲临现场,挑选有潜力的学生签下合约重点培养……
“早!”
在香港的高校,各个学校之间的交流是非常频繁的,既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同时也能向别的学校展示本校的特色优点。
返校的时候唐朋并没有带雨伞,在校门口下了出租车,信步走进大门。雨不大,飘飘荡荡像是飞舞的牛毛,沾湿了头发却打不湿衣裳。
当然,这么多各个学校的天之骄子们走到一起,相互竞争抢风头是必不可免的。胜出的自然扬眉吐气喜笑颜开,失败的也沮丧失落鼓着劲期待来年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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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苏姗摆起脸色。
浸大的音乐系历来很弱,要不然也不可能多年垫底。现在出了一个唐朋,尽管对其非常不上的李建荣也不得不认为或许这是浸大翻身的一个好机会。就算不奢望能夺冠,能往前几个名词也是好的,总要有进步不是嘛。
“你这人还有没有点责任心,还有没有点集体荣誉感?那么多同学都盼着你能为浸大出力,你居然临阵退缩,还是不是男人?”
不给你点脸色你就不拿美女当回事儿!
真是幼稚!
可是一看到在唐朋身边忙前忙后甚至递上纸巾让唐朋擦脸的那个清丽窈窕的身影,李建荣就觉得心脏一阵阵压抑抽搐,一贯以来的良好教养不翼而飞。
足足反应了一拍,唐朋才恍然想起:“你说那个什么歌会啊……”
唐朋一脸鄙视,斜眼看了看这个口是心非的丫头。
唐朋微笑着打招呼,刚刚因为这场秋雨泛起的一点点忧郁涤荡一空,任谁一大早就有一个清秀绝美的女孩子来到身边并肩漫步,都会有一副好心情。
尤其是那一首《白衣飘飘的年代》几乎人人会唱,甚至有些不靠谱的家伙提议干脆把这首歌当成浸大的校歌……
看向唐朋的眼神就难免阴翳不爽。
唐朋很想说我是不是男人不是表现在这上面的,但是看到苏姗柳眉斜飞杏眼圆瞪的表情,只好吞吞口水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一把淡蓝色的雨伞从旁边探过来,遮住了飘落的雨丝,随之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淡淡的幽香。
后台却热闹得多,各个学校准备登台的学生都在做最后的准备,身边的同学队友忙碌的穿梭。
浸大在香港的综合排名很难排入三甲之内,但是浸大的大礼堂在香港各大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苏姗秋水般的眼眸轻轻扫了他一眼,唇角微翘:“对于夜不归宿的人来说,真的很早……”
她还担任着主持人的任务。
“好吧,我参加,但是不能保证成绩……”
这个家伙实在是小家子气,幼稚……
对于自己的歌唱水平,即便是自信心超级爆棚的唐朋也不得不妄自菲薄。他之所以在迎新会上大放光彩,其实是有些投机取巧的。正是因为凭借着两首前世传为经典的歌曲,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闯下一番威名。
雨在深秋,总是缠绵纷纷,淅淅沥沥让人心思不自觉的变得沉郁。
“呃……你怎么知道我昨夜没回来?”
自己答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