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婚礼,绝对是一场盛大婚礼。政界、商界、黑道,前来捧场的人一个个身份尊贵。然而这一天,哪怕原来是仇人相对分外眼红,今天也要以笑脸相视。
这是“单臂震关东”蒋翰林与谭氏集团董事长谭豪放千金谭兆雪的大好日子,今天除了这对新人主角,没有人敢去抢风头。
“老大今天真他妈的帅!”李自成走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正在和宾客打招呼的蒋翰林嘴里迸出这么一句话。
“哥活了这么多年,从来认为自己是最帅的,今天都得赞一下老大。”李自成颇为自恋。
对于李自成的自恋,赵平安早就了解,不过李自成刚才说的那番话,他表示很赞同。女人一生中,最温柔的时刻是当成为母亲的时候,最漂亮的时候,自然是穿上婚纱那一天。男人亦是如此,最帅最有型的一天,肯定要留到结婚那日。
赵平安拉拉西装笑着说道:“这量身定做的衣服穿着就是舒服,比我上班那套不管是质量还是款式都好得多,看来偶尔当一下伴郎也不错,蹭件衣服穿。”
“你就这点出息,”李自成笑着骂道,“不过这身衣服倒的确挺合身的,有点人模人样。”
当婚礼正式开始后,宾客站在两排,红地毯的另外一头,一个高大的中年人带着今天的女主角从那边缓缓走过来。谭兆雪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容,连旁人都能够感染到。
那个高大的中年人,毋庸质疑便是谭豪放。
谭豪放在财经杂志有看过,网上也有他的一些照片,真容是第一次见。比照片上看着,身材要魁梧很多。
看到谭豪放的出现,赵平安第一反应便是谭豪天有没有在场。今天是他侄女大喜日子,两家人关系就算再交恶,应该还没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扭头在场内的人搜索一遍,没发现谭豪天的身影,倒是看到一个长相和谭丰年有些相似的男人,年纪比谭丰年经略长几岁。
赵平安在心里想了想,猜测那个男人应该是谭丰收。他觉得有点眼熟,一时间又记不起在哪里见过。
想到谭丰收,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贝蓝。这种优柔寡断的情况他不想,可是突然间让贝蓝这个人在他生活中剔除,换谁都做不到。他到底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不管她想要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同床共枕这件事情的确发生过,即使那天晚上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即使他也曾希望能够发生点什么。不过也正如他所说的,就算发生当时大家脑里想要进行的那种行为,至少在心里存在的不仅仅是性。
赵平安也觉得一个男人在面对一个女人时,要有爱才想到性,这观点多少有点可笑,然而在当时,他心里确实是想如此。
看着谭豪放带着他的女儿从红地毯一步步走向正在另一端蒋翰林面前,赵平安心里多少有些感慨。或者这是因为周围幸福的气氛给薰染出来的,不管是否真实,这一刻他很是感动。
当交换完戒指,新郎拥吻新娘时,全场爆发一阵如雷轰鸣的掌声。
这是一场盛大的婚礼,甚至是一场可以改变东北现在局势的婚礼。
在新郎亲娘相拥时,赵平安紧紧的握住他身边的叶红砖。今天她不是主角,然而穿着伴娘服,依然光彩夺目。无论在谁的眼中,在穿着这身亮丽的衣服,每个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一对,天造地设的一双。
“大家都知道,我蒋翰林是一个粗人,长相不怎么样,这两年来,甚至还有个小肚子涌出来,像极怀胎三月的女人。”蒋翰林站在红毯上,拿着话筒对在场的宾客说着。不过他刚才那一番话,引起一阵轻微的笑声。
蒋翰林今天很高兴,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一个人的大喜日子,怎么可能不高兴。
“不管平时在你们眼中长得怎么样,然而今天我的确比你们帅,我这样说,相信没有人反驳我的观点吧。”蒋翰林笑着继续说道,“以前我在你们眼中,可能会很威风凛凛,从今天开始,就是有一天你们看到我像个小男人模样,也不要奇怪,因为家里多了个大人,一切要以大人唯首是瞻。”
“其实在很多年前我都不曾再想过还会有这么一幕,在我而言,这是一种奢侈。可是现在觉得仿佛是得到上天的眷顾,让我再有这样的一场美梦发生。其实直到刚才我都以为这是一场梦,当握住这双手时,我才恍然大悟,这真正是发生在我身上。我这个人是个粗人,但一旦决定的事情,哪怕是死也要完成,就像今天,十指紧扣,我希望能够扣住的是一辈子。”
语句很平淡,没任何煽情,也没有多少让在场未婚的宾客一下子产生想要结婚的话语。就这样简单,却让今天的女主角在望着男主角时,感动得泪水滑过脸颊,弄花所化的妆。
“我这人书读得少,没什么文化,平时也很少跟潮流,极少听歌。倒是受我一个兄弟的影响,喜欢听京剧,昆曲这类。这些应该是给老头子听的,我却听得津津有味。除了这些是老掉牙的老头人喜欢听的乐曲外,这么多年唯一让我记住流行曲歌词的只有那么记住。歌名我也忘记了,不过旋律以及副歌部分我印象深刻。”
停顿一下,蒋翰林转过头望着谭兆雪,刚刚成为他妻子的女人,笑着说道:“我唱歌的水平到底有多高,想必你比任何人都清楚。等下要是我唱起来,将在场的宾客赶走,回去可不能罚我跪键盘之类的,那是小二和无咎他们身上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
谭兆雪扑哧的笑出声来,动人的脸容,毫无掩饰她今天的幸福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