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乌云密布,狂风阵阵。一道道闪电如数没入紫勋的雷霆仙剑中,他嘴角一抹冷笑,此时屏障外的紫色剑气已被周围的雷电击碎,再无任何攻击性。
玉灵想起之前在书上看到的修道常识起来:在云洛大陆,人族修士在修行的生涯中,每成功续命五百年就会经历一次短暂雷劫。人修从金丹期突破至元婴期时,刚好由百岁凡人成功续命至五百岁,这已经打破了天地法则,遂会经历一次短暂的雷劫。
“哈哈,师兄,你不过是金丹后期,而我可是元婴初期了,要杀你简直就是易如反掌。不如与我成亲,我主内你主外,这仙门就没有人再敢指手画脚了。”紫月狂笑,那双不断闪烁的柳眉凤眼看起来有些异常。
紫月扫了一眼紫勋腰间的玉蟾腰带,一眼便认出是玉灵变幻的。她讽刺道:“真是主仆情深,没想到你们之间都亲密到这种程度了。”
“哼,废话少说,认真论剑!”紫勋冷漠道,他不断地将灵气注在雷霆仙剑上,准备蓄力一击。
可自从上次紫月追查贺家灭门案时,被轩辕君皓派人打伤,她就一直在闭关养伤。即便服用丹药突破至元婴期,也会引来雷劫。但莫说这段时间,自打玉灵来到天枢仙门以来。就从未见到过打雷下雨,所以这其中必有诈。
但很快紫荆花又合拢在一起,变作一个个巨大的花团朝紫勋扑面袭来,紫勋面色惨白,额头汗珠滚落,他快速后退,腿脚已经有些凌乱;他拼命地攻击花团,一个又一个,雷霆仙剑上的雷电开始由强变弱,就连天空中的乌云也渐渐散去。
玉灵看着紫勋视死如归的样子,心疼不已,她哭诉道:“主人,主人,你死了灵儿怎么办?”
“什么?奶奶你的意思是说紫月被一只圣鸟给控制了?”玉灵惊讶地环视着认主印记里,完全找不到太古仙炉的踪迹,这老家伙也太精了,躲得可真够隐秘。
紫月扫了他一眼,便将紫色花团收了起来。她缓缓地走向紫勋,劝慰道:“师兄,我并不想杀你,只要你成为我的夫君,这掌门之位还是非你莫属。”
混战中,各修士们剑光炫丽,人影飘忽不定,斗法声更是惊天动地,不一会儿,地上便躺满了身着各种颜色衣物的尸体。
此时的天空已经恢复了晴空万里,紫勋手中的雷霆仙剑也恢复了平静,如同一把平凡的长剑,对上那一团团紫气蕴绕的紫荆花花团时,变得有些力不从心。
紫月听罢,泪水簌簌而落,她声音沙哑无比:“师兄的意思是,就算死也不愿意娶小月为妻?”
紫月的泪水在凤眼中打转。她恶狠狠地盯着紫勋,时而冷笑,时而委屈,终于她咬牙切齿道:“既然师兄不愿意,就莫怪小月无情无义。”她伸手拔出紫荆仙剑,将剑鞘随手扔在地上。
紫月听见紫勋对玉灵的谈话,怒斥道:“你补偿她,为何不补偿我?我那么爱你,那么敬重你,你怎么可以无视我?”她说罢,举起紫荆仙剑便朝着紫勋的胸口刺去。
他说罢,又向玉灵传音:“照顾好勋。多鼓励他坚持住,我的人很快就可以将幕后之人找出来。”他传音完后,又恶狠狠地盯着紫月,似乎在威胁着紫月。
此时,紫勋周围已被一个浅紫色的屏障蕴绕起来,玉灵收紧四肢,紧紧抱住紫勋的腰杆,温柔道:“主人。小心!”
紫勋拔出雷霆仙剑后,将它高高举起,引来了更多的闪电将其环绕在内,他长发和衣袂在狂风中乱舞,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往更加光芒四射,宛若一个高高在上的皇者,君临天下。
玉灵顿觉不妙,雷霆仙剑虽然威力无穷,但由于紫勋修为低下而不能驾驭,他能使出一招就已经竭尽所能。紫月修为高于紫勋,自然是能够得心应手地使用紫荆仙剑,再这样下去紫勋必死无疑。
“伏魔琴?我知道是谁干的了!”玉灵点了点头,她拿起霍尊送她的五彩桧扇,飘出了认主印记,没想到是霍尊控制了紫月,更没想到霍尊竟是一只金鹏圣鸟。可是为何霍尊要帮紫月呢?她明明记得在天枢仙城贺家时,紫月对霍尊充满了芥蒂,为何转变会这么快?
“轰……”一声巨响,撼天动地,论剑台上的屏障被瞬息震散,轩辕君皓释放出的烈火也被吹散……(未完待续。)
可当她去拿太古仙炉时,太古仙炉顿时没了影子。耳畔传来老奶奶不满的声音:“小丫头,救你倒是可以,要拿我去当别人的炮灰,我可不愿意。那紫发女子可是被一只圣鸟所控制,她现在的功力表面上看起来是元婴初期,实则是化神期。我要是被拿出去,随便挡一下说不定可要灰飞湮灭。”
“是!”紫勋艰难地用剑撑起身子,昂首挺立在紫月面前。他微笑道:“紫行丹的秘密,就让它消失在这个世上吧,说不定待师尊归来,他会亲自传授于你!”
他瞬移至论剑台外,试图想出手,却发现论剑台有着特殊结界,根本无法进去。小五和金鎏儿也跟随他站在论剑台下,仔细观察着两人的打斗。倏然,金鎏儿眉心出现一只金色的天眼,他传音给轩辕君皓道:“太子,是傀儡术。紫月被人操控了,我这就去找施咒之人。”说罢。他便横空消失在论剑台外。
就在冥幻控制住轩辕君皓的那一瞬间,小五的掌风已攻向冥幻,另外四大守峰仙尊也不约而同地出手围攻小五。
紫勋用手抹去唇角的鲜血,气喘吁吁道:“我说过我一心求道,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你又何必强迫于我,我留在天枢仙门可不是为了掌门之位,既然你喜欢这掌门之位,又有能力居之,我输得心服口服。想必以后师父归来,也会满意地你今日的表现,门派有你庇佑,我也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