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文完结的时候我在想还要写一些番外,想把这个故事叙述得更完整一些。可是现在,以前的那些想法全部推翻。我要写第二季,甚至还有第三季。因为他们的青春远没有消逝,因为他们刚刚从伤痛中重生。如果不出意外,第二季的书名应该叫《良辰好景》。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第二季,有可能是一年或者两年,或者更长或者更短。但是对于这个梦想我有足够的信心。请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成长。
在广州这座繁华的城市待了一年,我庆幸没有迷失自己。小喜子说,我生活在流光溢彩的城市中,做着流光溢彩的梦。
说实话,我更喜欢我的家乡,皖北的一个小县城,我的十九个年华全部散落在那里,散落早我从开始到现在的记忆中。
在高三的时候我们有个共同的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很多我们自己写的歌词。临近毕业的时候小余说,到了大学每人要学一种乐器,这样曾经我们写过的歌就可以唱了。
现在,那个笔记本还安静地躺在我家里的一个抽屉里。暑假里那个笔记本不知道被我翻阅了多少遍。小个的词总是大气磅礴,小余的词总是婉转细腻。美女的词总是透露着点点的伤感,小喜子的词总是带着点大道理。而我,一直没有固定的风格。
小余告诉我她开始学钢琴了,然后不断地向我抱怨学钢琴有多难多难。我说,我最爱听的一首曲子是《致爱丽丝》你抓紧时间学会它哦。小余在那边痛快地答应下来。
我记得小余写过的一首词:
华灯初上夜未央,
流年似水轻轻淌。
年轻的你可曾这样唱:
时间可以改变我们的模样,
却阻止不了我们的成长。
年轻的你可曾这样想:
我们终会卸下繁华的霓裳,
经历一场又一场的飘荡。
你去哪?
我去远方。
你去哪?
我去流浪。
请你不要把我遗忘。
好吧,我不会把你遗忘。
可我终于开始忧伤。
我请教过吉他协会的很多才子,谱了好多遍曲子。可无论怎么用力还是唱不出我要的旋律。我告诉小余我做不到。小余说,永恒,你要忘掉一些东西才能想起一些东西,别被你心中已经存在的那些东西束缚了自己。然后,我很快就写好了曲子。简直是一气呵成。
我在电话里唱给小余听,唱完后两边都是冗长的沉默。过了很久,小余说,永恒,我一直担心时间长了,或者距离远了我们会一天天的陌生,一天天的淡忘。可是现在我不担心了。你的歌声让我们的回忆变得鲜活起来!我说,对啊,你们一直是牵动我心肠的人。
六月已经来临了,从三月到六月。我像是经历了一场盛大的死亡,获得重生后我会以更优美的姿态站在这个世界上。
我环佩叮当走在时光的洪流中,穿越明亮的日光,穿越厚重的乌云,穿越我闪闪亮亮的青春,穿越泱泱四季,穿越繁华的大街,穿越热闹但寂寞的人群,穿越山,穿越水。
刘楠说,我总是驻足回望,看见以前的点点滴滴都化成了一个个完美的故事。
刘楠旅游的经费都是自己挣的,我都有点崇拜她。到最后我们回忆起大学时光的时候,可能她是回忆的最多的人吧。
开学回来就大二了,那时候应该比现在忙碌。我甚至开始惶惶不安,我怕找不到自己的归宿。
《此去经年》记录着我身边的一些人,本来想把故事背景设在高中,因为我无比怀念二中。所有的教学楼都通过连廊连在一起,从一号楼可以跑到四号楼和行政楼。每一所建筑物都是暗红色,所以我们把二中称作“红城”。上一个夏天,在离校的前一天我和小余站在班级门口的走廊里。楼下的小广场上同学们都背着大大的书包,手里也拿着好多东西。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可是每个人的心情都是一样。小余从沉默中醒来,对我说,永恒,以后你要是写小说了,名字就叫《红城往事》好吗?她和我一样,喜欢以回忆的方式来诉说一个故事。我说,你知道有多少书名里边有“城”这个字吗?我不喜欢走别人走过的路,我是我,不是下一个谁。然后我看见小余很失落的样子。
听故事的人变成讲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变成故事里的人。
之所以把故事背景放在大学,是因为高中的生活太过单调,没有多少东西可写。在我的记忆中,高中永远是一场接一场的考试,永远是按堆来计算的作业,永远是面对着高考倒计时的牌子神色紧张地做试题,永远比大学生活充实。
早该停笔,可我还在喋喋不休。
好多人说我是哗众取宠,故作姿态。我不明白,用一种轻松的笔调来写东西就是哗众取宠?我知道自己的文笔还很稚嫩,叙事能力不强。可人总得有个成长过程不是?
以前我是写短篇和中篇的,这是第一次写长篇。稍微有点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短篇和长篇的区别绝对不止是篇幅上的区别。好多精髓我还没领会,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带给你们一个惊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