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芽小声的在我耳边说:“天晴这次可是砸了不少钱,这个Mr.Q是专门从香港请来的婚礼策划师,这里大大小小的事他都得负责。听说请到他可不容易,得这个数。”柳芽说了一个数字,我倒抽了口冷气,乖乖,相当于我一年的薪水啊。
我和柳芽牵起贝贝的手,乐乐已经换了一身白西装,和穿着白裙的甜甜做花童。我可以明显感到朱贝贝在颤抖,我和柳芽有点担心的看贝贝,她扯了一个笑容给我们:“今天他家里人都会来。”
我知道这是她最担心的。
天晴至从和贝贝住在一起后,基本上就和家里断绝了来往。据贝贝说天晴的家人在这四年里可是一星期一小闹,一个月一大闹。一开始贝贝吓的连家都不敢回,后来也能正面面对了,甚至有一次还能和他们对着干起来。这一切当然是有着天晴这个坚强的后盾了。
两人也不知道搬了多少次家,去了多少城市,但最终还是妥协了,理由是:朱贝贝必须得在今年给天家生个男孩。虽然这个理由实在是太荒谬了,但朱贝贝已经高兴的烧香拜佛了。
对于朱贝贝的这场爱情,我和柳芽参与的很少,甚至在某个晚上朱贝贝突然打来电话,向我哭着要和天晴分手的时候,我也没有给她任何意见。我知道她离不开那个男人,果真如此,她终究还是回到天晴的怀抱。
路飞曾跟我说他最佩服的男人是天晴,我并不认同。但是这四年看下来,我才发现天晴身上那种我们这些人已经早就丢失了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是那么难能可贵,那就是—纯真。这份纯真有时候让我们都惭愧,比如在朱贝贝背叛他的那段时间里,这是我们都不敢提的往事。
我的眼神穿过人群的时候,终究还是和周启涵的视线交错了,没有任何预警的,他嘴角裂出一个残酷的笑容,那种笑容让我回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站在人群里,看着很多人围着一个从楼上跳下时还流着鲜血抽 搐的人时露出的笑容。我不寒而栗。
但是还好,这场婚礼十分完美。音乐、训练有素的服务人员,布置的奢华的会场,进入后台的时候,远远的就听到了Mr.Q夸张的笑容。
“乐可!”听到熟悉的声音,我转过身,看到一身鹅黄雪纺长裙的谭沫走过来,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她头发挑染成了红色,显得俏皮了很多。我过去和她紧紧拥抱,分开后仍牵着她的手:“好久不见,越来越漂亮了。”
“你也是,越来越瘦了,看这下巴尖的。”说完,她抬起我的下巴,装作轻 薄的样子。
我哈哈大笑。
柳芽和已经卸妆的贝贝走出来,看到我们如此亲密十分好奇,我将谭沫介绍给她们,她们很快就熟络起来。
“你怎么来这了?认识天晴?”
“我确实认识他,这上海人谁不认识他啊,但他不知道我啊。”她将一小缕头发绕过耳后,说:“我这次来专门采访Mr.Q的。我们杂志社新开辟了一个栏目《待嫁新娘》专门告诉那些想结婚的女孩子如何准备婚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