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沐浴后的不速之客
“开这种店的,谁没有一点背景?”苏冬说着,忽然想到件好笑的事,“不过能长成韩睿这样出色的,倒也真不多见就是了。说起来,我那儿就有好几个小姑娘迷他迷得半死,背地里不知道把他讨论了多少遍。”
“这有什么奇怪?我原来的梦想就是嫁给黑社会大哥呢,那种又帅又会耍酷的男人,前呼后拥的,别提多派头了。”
“你那时几岁?”
“十来岁吧,大概是小说看太多了。”
想起这,方晨不禁笑了笑。那是小时候多么不切实际的幻想啊。
当时见过的多半只是街头的小混混,小小年纪恐怕连烟草的味道都还没习惯,却偏要在嘴巴里叼支香烟装模作样,讲话也要拿腔捏调,眯着色色的眼睛抖着腿,没坐相更加没站相,似乎就怕别人觉得他们不够流氓。
方晨有个好朋友就和这样的小流氓早恋了,结果被家人发现后,拖回家去一顿毒打,还关了禁闭。所以,方晨整个暑假都在来来回回地帮忙递情书,她心里认定,黑道的感情就像小说上写的一样浪漫和激动。
可是当最后一次把好朋友的信交到那小流氓手里的时候,对方却对她说:“要不,你跟我吧!”
她愣了好半天,才恶狠狠地将那只搭在肩头的手拨开,转身,飞奔着离开。
在回家的路上恰好碰到去学画画的陆夕,陆夕叫住她问:“跑什么?怎么脸这么红?”
“生气!”她头也不回地说。
是真的生气,还有就是觉得失望—小混混就是小混混!
可是好友却不理解。暑假结束后,发现自己的男朋友纠缠自己最好的朋友去了,女孩非常愤怒。任凭方晨如何解释,两个女生看似牢不可破的友情仍是无可避免地破裂了。
也正是在那段时间里,方晨认识了苏冬,两个寂寞的女孩很快便熟络起来。
她们一起逃课去吃冰淇淋;一起去旱冰场结识那些陌生的男孩子,与他们牵着手溜冰;她们考试前夕还约着偷偷从家里跑去租书店,站在里面翻漫画看。
那段时间的方晨生活得极其堕落,原本就处在中游水平的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把她爸妈叫去谈话,她却根本不在乎,既因为她从小的性格就是这样,也因为心里总想着,家里有个陆夕可以光耀门楣不就够了么?
陆夕确实很出色,省三好、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大大小小的奖项几乎无一疏漏地领回来,家里甚至有一面墙是专门为陆夕摆放奖状的。
陆夕是全家人的骄傲。
相比陆夕,方晨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就算惹了麻烦回来,也顶多是被骂一顿。
或许父母根本就注意不到她,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姐姐在前面,她更像是一个影子,灰蒙蒙的,毫不起眼。
很长一段时间,有些人甚至不相信她与陆夕是亲姐妹,又或许根本不信她是陆国诚和曾秀云的亲生女儿,因为他们一个是国内医药开发领域的知名学者,另一个则是大画家,一年中倒有大半年的时间是在外地办巡回画展的—如此优秀的基因组合到一起,绝对没有理由会生出她这样一个连普通考试都有可能不及格的女儿。就连取名字的时候,她也没有跟着陆家人姓,而是跟了外婆姓方。
所以她也怀疑,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捡来的。
方晨不愿意承认自己长久以来都在嫉妒陆夕,于是她从不肯好好同陆夕说话,直到陆夕离开。
那一天,方晨站在冰冷阴寒的停尸房里,看见陆夕的脸,苍白而平静,长长的眼睫毛上仿佛挂着一层白色的霜气。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方晨突然觉得很害怕,完全不敢再看,连手脚都在抖,心里有一大块的空洞,像被人倒进了热炭,火烧火燎地疼。
但是她没有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来。
她从小就不爱哭,贪玩摔破膝盖和手肘的时候都不会哭。这一次,她依然没哭,虽然胸腔中撕心裂肺般地痛。
没有人知道她有多么后悔,后悔过去没有对陆夕稍微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如果这种事是可以代替的话,她希望自己可以代替陆夕离开,那样的话,爸妈也就不至于如此伤心了吧。
下班后,方晨原本想去音像店买牒的,可是走到半路却突然下起雨来。
这座城市的冬天极少下雨,一时间大家都没有准备,路人们纷纷遮住头往前跑,她也跟着奔进附近一家商场避雨。
正巧是年关商家在做活动,许多商品的折扣打得都很低,还有返券或立减现金的优惠。或许真是太久不得空闲了,方晨逛了一大圈,出来的时候手上无端端多了几个袋子。
雨还没停,并且越下越大,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大门外面就是停车场,计程车根本不被允许进入,所以要打车还得穿过马路走到对面去。
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再进去买把伞时,身旁的电梯叮的一响,从里面走出来一帮人。
方晨自觉地往旁边让了让。
要在人群之中发现韩睿不是件困难的事。此刻的他走在最前面,仍旧穿着黑色的衣服。
他从她的面前经过,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平稳地移向前方,神色漠然。
他没认出她。
只有那日酒吧外的一面之缘,没认出来也很正常。
已经有年轻的男人先一步撑了伞走进雨里去,片刻便将车子开过来。这群人显然是两拨人,他们简单道了别,然后各自乘着轿车呼啸而去。
转眼间又剩下方晨一个人,黑漆漆的夜色里,雨丝仿佛大把的细密银线,从天上一直延伸下来。
如果想打发时间,她可以转回头去再在商场里逛一圈,可是今早出门的时候穿了双高跟鞋,方才的一番血拼已经将两只前脚掌折磨得火辣辣的疼,连多走一步路的勇气都没有。
要么去买把伞,要么直接冲到马路边去打车。
她衡量了一下,选择了后者,却忘记了,在雨天打车是件奢侈的事。
路边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两只手又解放不出来,方晨觉得自己的样子狼狈不堪,而且傻极了。
那些载了客人的计程车一辆接一辆地从面前呼啸而过,车轮过处带起一片水花,令她绝望。
冒着雨又再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车缓缓地停在了她面前,而且一来就是三辆。
车灯很亮,直直的六束光照过来,光柱里皆是细密的银色雨丝。
她正觉得奇怪,中间那车的后车窗已经缓缓地降了下来。
里头的人看了看她,说:“方小姐,上车吧。”韩睿的腔调很淡,不太像是在助人为乐,反倒带着天生的倨傲。
不过方晨可不会计较这么多,她赶紧上了车,坐进宽大的车厢里,整个人放松下来。
方晨转过头真心诚意地说:“谢谢。”
“不客气。”他的声音还是那样漫不经心的冷漠。
纵使是在雨中,三辆车子也开得匀速又平稳,一前一后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直到下车,两人都没有交谈一句。
那些有点地位和背景的人傲慢寡言,一点也不奇怪,唯一让方晨感到有些疑惑的是,明明刚才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以为韩睿已经不记得她了。
不过本来就不熟悉,这一路的缄默倒让方晨觉得舒服,心里知道自己是沾了某人的光,所以才有顺风车可以坐。
后来遇到肖莫,她就说了这事。
肖莫似乎有点吃惊,笑了一下,语焉不详地说:“这倒难得。”他吐出一个烟圈,表情有点高深莫测。
方晨这才想起来,既然他和韩睿这么熟,一个是奸商,一个则是据说只手就能翻云覆雨的人物,依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律,可能背地里也会合作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这个揣测很阴暗,不过当记者当得太久,正如老李说的那样,黑暗的事情见得多了,难免有点职业病,也怪不得她。
最近一段时间肖莫似乎很忙,方晨和他见面的机会也少,有时会听到周家荣念叨他的名字,她听得不耐烦了就会质疑道:“你是不是GAY?其实你暗恋肖莫是不是?”
周家荣气极,于是诅咒她说:“女孩子嘴这么毒,当心嫁不出去!”
“不用您操心。”
“真奇怪,肖莫怎么会看上你?”周家荣说完才自觉失言,牢牢地闭上嘴巴。
但见方晨似乎并不太吃惊,他忍不住又问:“你知道?”
她反问他:“我很差吗?肖莫看上我值得你这样愤愤不平?”
那倒不至于。周家荣想,倘若只看外表,这个女人几乎可以拿满分,不过内在如何就不好说了。
过了一会儿,周家荣兴致勃勃地提议道:“为了证明我的性取向是正常的,晚上带你去见我新交的女朋友,怎么样?”
方晨十分感兴趣地说:“好啊。”
谁知道相约地点竟然还是上回的那间PUB,周家荣所谓的女朋友是个十分正点的辣妹,身材尤其好,曲线玲珑,过浓的夜店妆很好地掩盖了真实年龄。
她问方晨:“美女,会不会划拳?”
方晨扯过周家荣,压低声音在他耳边揶揄道:“自来熟,而且是豪放派,和你真配。”然后又转头朝辣妹笑笑,“不太会,你们玩儿吧。”
方晨坐了一会儿便溜去吧台自己找乐子。
自从过了那段荒唐的少女时代之后,她便很少来这种地方了。当初和苏冬一起逍遥堕落的往事,沦为一段不可复制的记忆。
方晨还记得她十八岁的生日是如何度过的。
一帮爱疯爱玩的女生替她庆祝,挑了离学校很远的一家酒吧,以正式成年为由叫了一桌子的酒水,一群人喝得肆无忌惮。
最后她借着醉意走到吧台边,在众人的起哄下勾住一个陌生的单身男人的脖子,索要了一个吻。
对方开始还有些诧异,但她迷离着双眼说:“今天是我生日。我的朋友们都说你很英俊,不知道你肯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那是方晨的初吻,就那样献给了一个后来连五官都想不起来的男人。
可她根本觉得无所谓,那个时候玩任何出位大胆的游戏都只会让人更兴奋。
这时,PUB换了一首舞曲,略带着点迷幻味道的电子音将方晨的思绪由过去拉回到现实。
她坐在圆圆的高凳上向酒保要了一杯芝华士,刚举起杯子,感觉身后有人靠近,下一刻,一只手越过她的肩头,将酒杯抽走。
“女人不应该喝这么烈的酒。”韩睿晃动了一下杯中金黄色的液体,那道琥珀色的光华仿佛渗透到他漆黑的眼底,璨然一闪。
她愣住了。
他在旁边坐下来,修长的双腿随意地支在金属脚架上,侧身吩咐酒保道:“给这位小姐调杯淡酒。”然后将那杯子凑到唇边,抿了一口。
吧台的四周皆是射灯,一圈圈的光晕整齐地落下来,有一束恰好就打在他的鼻翼和下巴上,线条中有种坚毅的完美,仿佛雕像。
方晨的视线不由自主地下滑,看到他的喉结微微一动,她竟然感觉身体莫名其妙地有点发热。
她没想到,连他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都会令她觉得性感。
韩睿似乎察觉到什么,目光飘过来,淡淡地挑起眉毛问:“怎么?”
“没事。”方晨变换了一下坐姿,以此来掩饰方才失态的尴尬,“谢谢你那天让我搭车。”她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
他的表情仍旧很淡,“上次你已经道过谢了。”
有点不给面子呢。她沉默,心想:为什么他要坐在我旁边?
从她的视线看去,可以看到周家荣他们正玩得热闹起劲,或许回去重新加入他们是个不错的选择。
帅气的酒保终于停下了同样帅气飞舞着的手,将一杯调好的花花绿绿的鸡尾酒推到方晨面前。
她端起杯子正想告辞,却听韩睿说:“要不要出去兜风?”
他问得很随意,她回头,看到他慢悠悠地吸了一口烟,眼神和表情都混和在烟雾和灯光里,正微微侧脸盯着她看。
后来方晨不止一次地想,一定是自己蜇伏已久的某些基因又重新跑出来作祟了,所以才会跟着这个男人上了车。
一共只见过三次面,交谈不过十句。
这个在迷幻乐曲声中的邀约,看起来更像是一时兴起的提议,可是却又那么蛊惑。
就像多年前,她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向某个陌生男性索吻一样。
一瞬间,她看着他薄薄的唇,还有眼角的那一抹漫不经心,仿佛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再一次蠢蠢欲动,妄图破茧而出,以至于让她忘记了该有的警觉,而只是觉得兴致勃勃。
韩睿并没告诉她要去哪儿。
他亲自开了辆银色的Carrera GT,载着她沿着城市中心线的主干道,一路由西向东而去。
宽阔道路两侧的夜灯和霓虹犹如从天上落入人间的星子,又像是最璀璨的夜明珠,就这样迅速地被他们抛在了身后。
一直开到城区另一边的滨海大道上,车子才缓缓停下来,方晨的头发早就被夜风吹乱,丝丝缕缕地纠缠在一起,她却并不在意,只是禁不住感叹道:“这车真好!”
韩睿说:“你也懂车?”
“略懂一点点。”
他扬了扬眉,算是回应了。
“不介意吧?”他从身上掏出烟盒,看她一眼,问。
她还没吭声,他已经将香烟点着了,手肘随意地支在车窗边,灰白的烟雾扩散开来,与寒冷的空气融合在一起。
韩睿目光侧过来,淡淡地问:“你难道不害怕?”
或许是夜深人静的缘故,他的语气听起来仿佛稍微有些倦怠,可也正因为如此,声音与暗夜丝丝纠缠,反倒慵懒得魅惑人心。
“怕什么?”她直视他。
“我们并不熟识。”
“哦,你是指三更半夜,我跟着你上车兜风?”她想了一下,“既然只是兜风而已,那么又有什么可怕的?”
他似乎终于正眼看了看她,可是眼底的情绪藏得很好,又或者根本没有情绪,所以即便距离这么近,她还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个时候电话响起来,他很有礼貌地先说了声“抱歉”,然后才接通。
接听不过几秒钟,韩睿便将剩下的半截香烟弹出车窗,然后利落地发动了引擎。
车顶缓缓合起来。
他用的是蓝牙,并不影响开车,双手搭在方向盘上,车速正一步步地往上提升,节奏很明显。
她有点诧异地看看他,恰好瞥见他微微蹙起眉。
他讲电话说:“我知道了,你们不用过来。”语气有些低沉,侧脸冷肃。
油门轰的一响,几乎同一时间,惯性便让方晨整个背部牢牢贴住座椅。
这部跑车的底盘本来就低,此刻更像是贴着地面在行驶,道路两侧的灯光簌簌闪过,几乎连成一线迅速向后退去。
方晨还来不及问明状况,目光已经先扫到自己这一侧的后视镜,原本还空荡荡的后方,此刻却分明有车跟上来,大喇喇地开着远光灯,反射在镜上更显刺目。
她数了一下,一辆,两辆,三辆……清一色的黑色轿车,前后交替,偶尔并行,但都远远地跟着,似乎是追不上,又或许是不敢贴近,于是便始终维持着一定的距离,忽远忽近,却又不肯放弃。
说不出心里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隐约有些害怕,又隐约有些兴奋,她将手指牢牢地扣在胸前的安全带上,再一次转过头去看韩睿。
而他也恰好侧眼,瞥见她很有几分苍白的脸色,忽然笑了。
这是她第二次见到他笑,仿佛冰山消融,原本冷峻冰峭的唇部线条竟然不可思议地柔化了许多。
“怕?”他挑眉问。
她略微迟疑,然后摇头。
其实更多的是觉得晕。她从小就晕车,近几年虽然被锻炼得好了许多,不过车速太快,再加上七拐八弯的,到底还是觉得有些难受。
她紧紧闭住嘴巴,胃里开始翻涌,也不知道这样的追车情节要上演到什么时候,唯恐一会儿受不了吐在车上。
这么高级的车……
而且,还是这个男人亲自开的车……
出了滨海大道,又过了两个街口就进入了环城高架。
路上的车辆渐渐多起来,可是只要Carrera的车速稍缓下来一点,那三辆黑色的轿车便又会重新远远地出现在后视镜里。
韩睿游刃有余地在车阵中穿梭,他的车技十分好,开车的姿态更像是在享受。
中途,他腾出手来打了个电话,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你去告诉他,我现在没空,有事改天再谈。”
“他手下的人打扰了我的兴致,如今还想挑战我的耐心?”
“如果他能承受得起后果的话,我可以奉陪。”
语调平淡,可是声线却冰冷,仿佛某种锋锐的利器出了鞘,在夜里闪着寒光。
方晨在一旁听得不禁抖了一下,但还是明智地选择保持沉默。
她想起了某系列的香港电影,当年看的时候心潮澎湃,哪想得到有一天竟然也会换成自己做主角。
原来飙车一点也不好玩。又或者应该说,本来是挺刺激的一件事,结果偏巧碰上她这样一个晕车的人,效果便明显大打折扣。
最后车子在PUB门口停下。
方晨推开车门冲出去,扶住树干就开始呕吐。
好多年没有这样了,再加上之前喝了点酒,一时间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简直比死了还难受。
韩睿也有点吃惊,刚才她说她不害怕,他以为她是骗人的。现在看来,她一路上脸色苍白,原来只是因为晕车?
等她稍微止住了,他走过去,递了瓶水给她。
“谢谢。”方晨喘了口气,喝水漱口之后,又干脆将剩下的半瓶水全都灌进胃里去,冰凉的感觉刺激了神经,终于令她缓过来一些。
“你胆子很大。”韩睿负手站在一旁说,听不出是赞许还是感叹,抑或只是纯粹叙述一个刚发现的事实。
“我是做记者的。”方晨抬起头,面色还是有些苍白,但越发显得目光清明,“谢谢你今天载我兜风,现在我要回家了。”
他绅士地问:“需不需要找人送你?”
“不用。”
路边停了一溜待客的计程车,她拉开其中一辆的车门坐进去。
离开的时候,恰好看见韩睿转身走进那处灯红酒绿的奢糜之地。
这一晚的经历就像一个秘密,事后方晨没对任何人提起,包括苏冬。
她知道,倘若被苏冬知晓她和韩睿之间有了什么牵扯的话,一定会不放心。
还记得当年她决定改过自新,彻底脱离过去那种荒唐堕落生活的时候,苏冬说:“真好,早该这样了。”
她却开玩笑说:“可是我以为你会舍不得我。我要开始复习准备考试,而且以后都不会陪你泡吧玩通宵了。”
“那有什么要紧的。”苏冬一边丢给小卖部老板十块钱买了包摩尔,一边笑得很风情地说,“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是的,那时候苏冬已经开始抽烟,并且正式跟了那个教会她抽烟的男人,每天同他进进出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在那男人的势力范围内风光十足。
后来,那个男人死了,死于一场恶性仇杀,身上被捅了好几个洞。
方晨原以为苏冬会伤心,结果下葬的当晚,两个人窝在她小小的公寓里,喝掉了三瓶红酒。
苏冬好像醉了,又好像还很清醒,她捏着杯子把玩,最后说:“突然有点后悔,当初怎么就不肯好好念书呢?如果考个名牌大学,再继续读个研究生该有多好。”
“真庆幸,你没和我一样。”苏冬的思维和口齿一样清晰,停了停,又说:“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像我这样……”
过年的时候终于放了几天假,方晨立刻买了票回老家。
老家离C市并不远,坐汽车从高速一路往南开,差不多两个小时就能到达。
之前她也邀请过苏冬一起去过年,结果苏冬说:“你见我一年到头哪天可以休息的?”
电话里传来热闹的划拳声,隐约可以听见旁边有男人在唱:“……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还混和了娇滴滴的捧场叫好声。
苏冬懒洋洋地说:“等你回来陪我去静灵寺烧香吧。你不在,我一个人也不爱去。”
通常,只有遇到不顺心的事,她才会想到去庙里烧香拜佛,所以方晨一边答应下来一边问:“最近又有什么事情不顺利了?”
只听苏冬在电话那头笑,“这些人,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我去拜佛祖,希望能多活两年,不要早早就被她们给气死。”
方晨回到家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家里的小阿姨早就烧好了一桌子菜,只等她到就可以开席。
近几年,母亲曾秀云几乎不再全国甚至世界各地跑了,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家里,与小阿姨一道做做家务,偶尔在画室里消磨一下时间,但也终于在向传统的家庭主妇靠拢了。
看到女儿回来,曾秀云脱下围裙,先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才微微皱眉道:“太瘦。”
方晨不以为意,凑到陆国诚的旁边,说:“爸,老妈为什么还是这样挑剔?”
她的声音柔和眉眼温顺,分明带了点撒娇的味道,亲昵地搂住陆国诚的胳膊,因为,似乎以前陆夕就是这样的。
“你这丫头,我还不是心疼你。”曾秀云摇摇头,又去拉她,“快去洗个手可以吃饭了。”
方晨在浴室里拿洗手液洗干净了手,又仔细擦干了这才走出来。
或许搞艺术的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怪癖,曾秀云的洁癖就十分严重,也连带遗传和影响了陆夕。
方晨记得,小时候陆夕穿的几乎都是白裙子,而且似乎总是不会弄脏。
可是方晨不一样,成天与一帮男生爬上爬下打打闹闹,从小到大都不知勾坏了多少件衣服。
她想,大概这也是自己从小就不得母亲喜欢的原因之一吧,因为她总是脏兮兮的,并且不听话。
有时候好像曾秀云根本不爱多看她一眼,都是家里的保姆帮她洗澡换衣服。
现在帮佣的小阿姨是四川人,比方晨还要小两岁,已经好几年没回家过年了,今年也不例外。方晨大年初一给了她一个红包,又带她上街买了件新大衣。
接下来的假期方晨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平时没什么事可以做,便陪着父亲陆国诚下棋喝茶,又或者同母亲一起看电视聊天。
这天下午,她正在客厅里看央视的春晚重播,结果手机突然响起来。
肖莫的名字在屏幕上闪动,她心情颇佳地给他拜年,“新年好。”
“在做什么?”肖莫问。
“看电视。”她吃了颗草莓,随口问,“你呢?”
“你猜。”
“我哪知道啊!”电视上赵本山的小品正好出来了,底下响起一片叫好声,她有点心不在焉地想了一下,胡乱猜测,“在应酬?”
大概只过了一秒钟,微微有些低沉的轻笑声就传过来,肖莫半真半假地表扬她,“你真聪明。”
“多谢。肖总,您真辛苦,大过年的也不能休息。”
“是呀,而且我发现我喝醉了,没办法开车回去,怎么办?”
“让司机去接你,要不就叫计程车吧。”
这一回,电话里静默了一下,然后才听见他状似无奈地说:“我让司机放假了。而且,从这里打车回C市,估计很贵。”
日进斗金的奸商也会考虑到车资的问题?她简直觉得诧异,下意识地说:“难道你在北京?”
“不是。我在新洲西路上的翠微轩。”
在翠微轩最大的VIP包间里找到肖莫的时候,方晨犹在惊讶。
她问:“你怎么来了?”
“应酬啊。”他用手支着额头,懒洋洋地倚在沙发里,西装外套脱在一边,只穿了件浅灰色的衬衫,将面色衬得有点虚白,看来是真的喝多了。
令方晨深感佩服的是,他讲话的条理倒还是很清楚。
直到一同坐进出租车里,肖莫还在微微有些抱怨地看着她,问:“这里的人都这样能喝酒么?早知道就应该先向你咨询一下,好歹也多带个司机来。”
“还好吧,至少我认识的人酒量都不错。”
方晨见他似乎不太舒服的样子,连眉心都不自觉地微微皱起来,便问:“是要休息一下,还是吃点东西垫垫胃?”
“都行。”肖莫很大牌地闭起眼睛,含糊地应了句。
最后她想了想,只得给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名,又拿出手机拨打电话轻声说了几句。
十来分钟后,她领着肖莫进门,小阿姨立刻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米刚下锅,还要再等一会儿啊。”
“没事。”她又简单介绍了一下,“爸妈,这是我朋友—肖莫,临时过来办事的。”
“伯父伯母,新年好。”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露出微笑,谦和有礼地说,“时间有点匆忙,都没来得及买东西带过来,实在不好意思。”
方晨侧过头看着他。这男人,在车里的时候明明连声音都懒得发出一丝,现在似乎酒醒了,还能顾及这些礼貌周全,表面功夫很到位。
她领着他进了客房,“躺着休息一下吧,等粥煮好了我叫你。”
肖莫毫不拘谨地坐下,随意靠在床头,问:“这时候带个男人回家,你就不怕他们误会?”
“不会,谁让你条件太好了。”
粥熬好时,他已经睡着了。
方晨让小阿姨用小火温着,自己跑到楼上去,在一堆旧物中翻翻拣拣。
陆夕不在了以后,她过去住的卧室便一直被闲置着,曾秀云每隔一段时间就进去打扫一次,除此之外,其余时间门都是锁上的。
不过方晨偷偷配了把钥匙,偶尔回家来,都会进到里面去看一看。
随着时间的流逝,仿佛她与陆夕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虽然时常会梦见陆夕,虽然在每个突然醒来的晚上都要给陆夕写邮件,可到底时间长了记忆还是会模糊,有时候她甚至都会想不起陆夕的脸来。
依稀只记得陆夕笑起来很温柔,声音也很温柔,搂着爸妈说话的时候永远都像在撒娇,让人忍不住心生爱怜。
窗帘四合,屋子里显得有些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