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开始,课程的安排有些不一样。
在以前每天都是满堂,没有一丝丝喘息的机会,甚至连老师也受不了,直嚷着要向教育部陈情,年终奖金要多发一点。
在空堂时,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学习一些东西,
例如到学校的图书馆找书,到视听教室听英文,或者电脑教室打报告。
不过大部份的同学都是趁着空堂的时间到外面去压压马路,去泡沫红茶店喝茶。
而我,则迷上了电脑。
以前高职读商业经营科,没有电脑底子,每一次交报告的时候最是令我痛苦的了,因为我打电脑的速度很慢,别人打完一行,我只打了三个字。
心怡则是个中高手。
她不但打字快,可以迅捷地把报告完成,而且还设计出许多花样,每一次她的成绩都得到甲等。
她说,想要达到这个境界就必须要"练功\"。
以前她在高职时每天都花许多时间在练中文输入,而且通过检定,因此能够保持一定的速度。
而我,在高职时参加的都是一些校内的比赛,可以搬得上抬面的就是那张会计三级检定而已~
因此,看着心怡打扮得花枝招展地,与阿旼赴约,只怪自己学艺不精,没有那个本事可以稍为放松,只好安分地到电脑教室练中文输入了。
不过阿全、明泰和美珍也加入我的行列,因为他们电脑底子也不好,所以我们几个一同来练功罗!
阿全在大专集训後整个人的个性变得许多。
在之前,阿全完全不食人间烟火,除了和我们一同出去街上逛逛,或者是期中、期末考後大夥儿到KTV唱歌外,平时的时间都一个人躲在象牙塔内独自看书,阅览群卷。
可是现在的阿全完全不同了。
从他外在就能够看得出来。
他的穿着,极为时兴,整套紧身的皮衣,迷彩的头带,而且原先的眼镜也不同了,换上偏光镜片,加上发胶定型未长齐的小平头,整体造型特异独行。
据明泰说,阿全之所以这样,是军中的一些弟兄对他的开导。
因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可是在群体生活中,实在无法以自己的意识行之。
结果在结训後,一夥人带他到外面去见识世面。
那一整个月里,阿全完全被改变了。
他才知道原来社会是那麽多新鲜的事物可以追求,不仅限於以前书中的那些神话故事。
所以,他不再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尝试新的改变。
他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因为他知道,假如一味地在意别人的看法,对自己是一层难以突破的局限。
啊,阿全多麽像以前的我呀!
当初在高职时,我是多麽地在我行我素,完全活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崇高理想。
但是到最後,我才发现其实自己错了。
一个人无法存活於孤岛上。
狄福所写的"鲁宾逊漂流记"的主角在南美洲海域触礁,冲刷到小岛上。假若当时他没有靠着沈船上所剩的物品,建设岛屿;
而且若没遇到那位被命名为"星期五"的野人,和他一同生活;
只是靠他一个人孤军奋斗,在这座小岛上生活,没多久他将死於非命!
故事的最後,鲁宾逊也回到自己的故乡~
整整三十五个年头,离开的约克城,已经不同於往昔,但是,他的朋友忠诚地为他的地租储存地来,使他成为一个富翁。
我想,融入他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我们应该有的表现吧!
看着阿全的改变,自己心中也对他有着无比的期许。
上学期的日子好快就结束了,每天都是充实的生活,我极少参与活动。对於未来的毕业後的安排,才是我们所关心的事。
对大多数的男生而言,毕业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当兵。
可是对我而言,却没有这个问题,在上次成功岭集训被验退後,彻彻底底地改变我未来的人生观。
我是个从未踏出社会的年轻小夥子,对於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每天所接触的人不外乎是家人或是学校的老师或同学,很少有机会能够与路人攀谈。
假如随意找一个陌生人攀谈的话,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以为别有用意,想找其搭讪,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少女。
加上我并非擅长言词者,面对不认识的陌生人,都会让我却步。
因此,年底学期末课业告一段落时,我想起了一个以前常去的地方,足以让我接触到许多不同人群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