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达给了根生一对十个月大的种兔——对于兔子来说,这是正当壮年的时候,也是最好喂养的时候。
齐达俊俊考了秀才的消息很快就在附近村子里传遍了,不少人家,尤其是那些家里有女人的庄户人家,纷纷借着买兔子的名义来相看两个半大小伙子——也亏得两家都养有兔子。虽然对那些明显有含义的打量套话烦不胜烦,但是齐达还是因此做了不少生意,得了不少收入,因着不是所有人家都存有大量钱币的,所以连带着齐达接下来大半年的米面油盐还有柴禾都不愁了。
而观望着齐达这阵子买卖的根生也对养兔子真正上心了,可着劲儿的采最鲜嫩的青草,而且采回家的草都用井水洗过,然后晾干了剁细了才喂,简直就像是伺候地主老爷。于氏也一反之前对他不务正业的不满,开始支持起根生的养兔事业来。
再次回到书院的时候,齐达发现书院里面多了几个人,而其中一个还是他们平西村的,说是毛先生的侄子,叫做毛颖。
毛先生是村里的大夫,也是附近三四个村子唯一的大夫,所以很得村民们的尊敬。不过,倒是从没听过毛先生有什么侄子的,齐达只知道毛先生早逝的儿子儿媳给他留有一个孙女儿。
中午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齐达仔细的看了那个叫做毛颖的小孩子几眼,果然发现了他耳垂上两个不起眼的小洞,心头立刻确定了面前这小孩儿的身份。抬起头来,对上一双狡黠中带着几分示威的眸子,不由笑了。
大魏民风比较开放,齐达早在茉阳看到半夜还在街上乱走的女子就知道了,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先生那么古板的人,居然也会放一个明显装扮不到家的女孩子进书院来读书。
下午上课的时候,毛颖跟齐达身边的俊俊换了座位,趁着先生低头翻书的时候,扔过来一个纸团子。
齐达展开一看,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不许对别人说。”
齐达侧头看了看毛颖桌前书上整齐的小楷,然后又看看手上东歪西倒的几个烂字,再看看毛颖,却对上她还沾着墨汁的左手,不由暗叹,真是个机灵的丫头,居然还知道掩盖自己的字迹。在后面添上几个“不会的”字后,齐达把纸条团起来又扔了回去。
“齐达!”
可惜,齐达到底是个农民,当读书人的时间太短,还没有这种传纸条夹带小抄的特殊经验,第一次就让先生抓了个正着。
对上先生炯炯的怒目,齐达噌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满脸通红。
“你来说说,孰谓之文?”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齐达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出来,毕竟,这个身体的脑袋还是很好用的。
“很好,下学后以此为引作文,明天交上来。”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