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所谓偶像(1 / 2)

漫步歌神路 李天佐 1337 字 7个月前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

“我们?”黎华一愣。

“徒弟。”

终于,评委们给河合奈宝子打了分,那是今晚最高的分数。这引起了一阵哗然,但哗然之后,现场观众们还是报以了热烈的掌声。在这掌声中,河合奈宝子优雅地深深鞠着躬,然后慢慢离开了舞台。

“是啊!改革开放嘛!偶像,或者说明星,总会渐渐在文艺界出现的。”见黎华瞪起了眼睛,毕文谦轻轻拉起她的手,“偶像能更容易赚钱,那么我们又何必拒绝它的出现呢?我们需要做的,应该让我们自己文艺界的偶像,不仅能够挣钱,而且有着雷锋那样良好的社会影响,并且,能够走出国门挣钱。”

也许是源于日本艺人在节目中习惯性的表现方式,在通过翻译和评委们的交流中,河合奈宝子不断客气地笑着,点着头,说着中国人感观中格外谦虚的话——虽然,毕文谦知道,谦虚的确是谦虚,但绝不是中国人听着翻译的话以及看着她的神态时所想像的程度。

(ps:昨天本来想2更的,结果中午看到塘沽的新闻,整个人都不好了……这虽然是意外的事故,但本质上绝对是人祸啊!等现场处理完毕,就等着那敢让无资格证就上岗当管理员的私企高层,等着那敢审批如此城规的官员们……对了,最近我学了一个新词儿,叫灵车漂移!)

一席话说完,毕文谦细细看着黎华,连河合奈宝子和评委们说着什么都不去在意了。而黎华在抿着嘴唇皱着眉毛想了一阵后,忽然咬牙恨了一声:“都是为了钱!我听说国内请那些香港歌星来演出,都是花了大价钱的!哼,都是算计!”

“所谓偶像,本意是供人崇拜的事物,源于原始时代的图腾。而偶像歌手,或者广义一点,从事文艺行业的偶像艺人,同样是供普通人崇拜的。无论在舞台之外是什么样子,一旦上了舞台,甚至广义来说,只要处于公共场合,他们就会将最完美甚至是特定的形象展现出来,从而满足其崇拜者心理上的愉悦和满足。就像我们有人崇拜战斗英雄一样。只不过,我们的战斗英雄无论是为人还是事迹,都是真真的,我们所铭记的,往往是他们人生闪光的瞬间;而偶像艺人展现的形象,有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包装出来的,甚至,有可能是艺人本人厌恶的,而且,他们需要频繁而稳定地向人们展示那样的形象。”

黎华听了,陷入了沉默。另一边的万鹏始终静静听着他们的对话,那越过毕文谦脑袋的目光,悄悄投注在黎华脸上,尽是温柔,而最后,那目光聚焦到了毕文谦的后脑勺上,捉摸不定。

“偶像?”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