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对峙(2 / 2)

何骏的话题转换得如此僵硬,以至于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包括叶海龙在内的几个小混混,个个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第一次实战就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何骏兴奋得心差点没从腔子里飞出来,当年那七百块还真没白花!

眼下耳环混混被何骏一脚踹倒,直到现在也没爬起来,叶海龙身为大哥却不肯帮兄弟出头,勉强聚集起来的人心瞬间分崩离析,就连一向最狗腿子的耳环混混,都对叶海龙失望了。

不仅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混混,他身上穿的迷彩服,也让这些小混混有了一些猜疑,误认为他是个当兵的。

场子就是面子,哪怕敌人再强大也要无所畏惧,否则就没有当老大的资格。

何骏也是个伶俐的,明明自己不抽烟,从此之后兜里却天天装着几包烟,一有空就递给教官几根。

在他们的观念里,身为老大,除了要有身手讲义气之外,最重要的一项品质就是能给手下撑腰,手下挨了欺负,一定要把场子找回来!

小说里穿越之后混得好的,都是什么侦察兵特种兵,碰上集体穿越这么邪乎的事情,又冒出了一个当兵的,不管怎么看,何骏都比叶海龙更像一个主角。

绝大多数男孩子,都曾有过一个武侠梦,何骏自然也不例外,上中学的时候疯狂崇拜李小龙,还曾买过几本公开出版的“武学秘籍”,学过一段时间,可惜半点名堂也没学出来。

可军训教官压根儿不敢收他的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明言部队的纪律,绝对不能收他的东西。

不过教他的教官说得清楚,这两手根本算不上什么功夫,只是格斗的基础,最多对付对付没有任何格斗基础的人,碰上真正的行家,就是挨打的份儿,千万别以为学了这两下子,就有惹是生非的本钱。

他们几个好勇斗狠不假,可也就是心狠手黑这么一点长处,身上压根儿就没什么功夫,看到何骏一脚就撂倒了最狠的耳环混混,明显是个会家子,个个见风使舵地打起了退堂鼓。

之所以能一脚闷倒耳环混混,是因为如今的宅男,当年也曾年少轻狂,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

“你他娘的说什么!”耳环混混义愤填膺,举着刀猛地扑向何骏。

何骏两只脚前后分开,晃了晃膀子,轻蔑地瞄了地上的耳环混混一眼:“谁还想试试?”

一条不行,一包也不行,一根总不至于违反纪律吧?

也就是有一脚踹倒耳环混混的战绩,他这副装十三的模样才能镇住其余的混混,叶海龙若是冲上来,他还真不一定能续写辉煌。

“不知道?我告诉你,是粮食,是让老百姓都有吃的!”何骏的语气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看你的年纪,也不像当过家的模样,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知不知道一个人一天三顿吃多少饭喝多少水?穿越过来的几栋楼里少说有几百人,你不知道这么多人一天得吃多少东西?”

何骏马上想起小时候的秘籍上有一句话叫做“手似两扇门,全凭腿打人”,立即心领神会,从此奉为经典,并将那几招擒敌术反复练习,直至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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