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进衙门(2 / 2)

父母官是一个留着胡须,眼睛很小的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个不苟言笑的一个人。

“大人,请听小女子道出事情的原委。”我想了想,道,“小女子本是一个官家的丫环,这次是回家探望老母亲,路过此地,本是想先在此住宿一晚。但是,谁知道来的当天就遇到许氏当街虐打自己的女儿,许氏当时打完还要逼她女儿吃火炭,实在是残暴的很,小女子看不过去,才上前去阻止。最后,小女子花了五十两买下了她女儿,谁知道今天她竟然跑来耍赖想要回女儿。”有些事直接让我给改了,不过原意也说得差不多了。

“咳咳...”我按着喉咙假装咳嗽着,这样才显得她刚才掐得我有些严重。

不过这个县令也是让我看不透,他既没有很认真地审案,比如我说到让许氏的女儿跟儿子前来对比,而他只是要了个很事实的一个证据,那就是字据。要是好官的话不都应该审案的时候很严谨的吗?贪官的话也不像啊,不然他事后也不会就这么让我走了,也没叫我要给他别的钱财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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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话的时候,那许氏一急,气得直接过来要掐我的脖子,然后被衙役给拉开了。

“李晓月,你说你花了五十两买了许氏之女,可有证据。”县令依旧问得很淡然。

“但是,大人,那是民妇十月怀胎所生啊。”那女人还想用苦情计。

“有。”我赶紧掏出了一张字据。然后由师爷呈上去给县令看。

“那这血是怎么回事?”县令问我。

“许是偷的呗,再者,也许你就是出去卖的。”她后面的一句话说得很小声,同时还鄙睨了我一眼。

“大人,民妇冤啊!”女人又开始演戏了,哭喊着,“民妇一直奉公守法的小百姓,日子过得本就清苦,民妇知道大人是个好官啊。请大人给民妇做主。”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咬着牙,而后对着县令拿出了一个玉佩。

“许氏,可有此事?”县令阴沉沉地问。

“既然是正当的交易,许氏,你还闹腾着什么啊?”这时县令就有些怒了,带一丝凌厉地盯着那女人。

“你放手。”我蹙着眉头,冰冷地瞪着她。

“大人,她女儿现在也在,而且还有她儿子,这一对比,相信大人就能看出端倪了。”我淡淡开口。“小女子乃是平宣王王妃的贴身婢女,请大人相信小女子,小女子万万不会欺瞒大人。”我这样说只是不知道这个县令是好官还是贪官,要是贪官的话这样一说,他难免就会有忌惮,从而不敢对我怎么样。要是好官的话,我这话大不了就是白说了。

“卖女儿的人你,现在想要回女儿的人也是你,你现在来衙门闹,是想搅乱律法吗?”

“小女子没注意,大概是当时许氏太激动拌了一跤,摔到了鼻子了。”

“别吹了,就你一身的破麻布。”许氏不屑地瞧了我一眼。

不放手是吧?我顺势踹了一脚她的脸。我一般是不会对女人这么狠的,但是谁叫她如此无赖、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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