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得了吧!记者采访了车祸现场的目击者,并且将目击者的证词登报,就写在报纸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一字不落念给大家听听。”何首乌照着他的报纸念道:“目击者甲,说,在8月16日,当日22时许,他在家里看电视,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他赶忙起身跑到窗户边,正好看见,车祸已经发生了,陈某当时下了车,双手抓头,看着地上的被撞者。”
他断句时,看了我一眼,才说:“于是,目击者甲打电话叫救护车,并且和同楼的目击者乙一起赶到现场。目击者乙用手机拍下了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肇事司机见状迅速上车逃逸。十分钟后,救护车和交警前后抵达,被撞者因伤过重不治身亡,交警最终在一公里外的村道上将陈某拦下,但陈某拒不承认自己撞了人。”
何首乌放下报纸,对我说:“铁证如山,陈某撞了人,而且逃逸,这种人渣的话你也相信?你就凭他一句我没有撞人,就否定这些认证?再说,他如果没撞人,干嘛逃逸?他百分之百撞了人嘛!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装精神病呗。”
李成儒说:“嫌疑很大,因为警方调查到,陈某并不是车主,车辆为他一位亲戚所有,而且车辆只买了交强险,没有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按照流程他将面临巨额赔偿,并且,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陈某作为一个精神病人,他的行为将不会定性为逃逸,也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何首乌吃惊问:“你学法律的啊?”
“不是。”李成儒解释说:“进来前我刚考科目一。”
“我看看你们的报纸。”九叔拿过报纸仔细看了起来,几分钟后说:“证人不会平白无故冤枉人吧?如果一切都成立的话,陈某的确有很大主观倾向去假装一个精神病人,以此来逃避刑事责任。事情很明白了。”
何首乌用手指敲打了几下桌面,说:“那个小余,你还有什么说的?我们一致认为陈某在装病,你总不能否认他撞人逃逸吧?这是他装病的动机。”
我轻轻摇了摇头,“我不能否认,但谁能证明他撞了人?”
何首乌叹了口气:“我讲那么多原来白讲了,有目击者啊!”
“我重复一下你的话,说,在8月16日,当日22时许,他在家里看电视,外面传来一声巨响,他赶忙起身跑到窗户边,正好看见,车祸已经发生了。”我摊摊手,“车祸已经发生了。”
何首乌说:“这有问题吗?”
李成儒说:“余大哥的意思是目击者并没有亲眼看到陈某开车撞到人。”
何首乌站起来,“有差别吗?当时没别的车,而且听到了一声巨响,答案都这么明显了!就不要钻牛角尖了。”
“老何,坐下!你要干嘛?”
“做正事儿!”他走向摄像头,挥了挥手:“我们讨论出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