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急呀,我保证这是最后一个了,你见了也一定会满意的,小海,你去把天麟叫来”。施施然地看着这一切,我清楚自己多半是改不了他的决定了,如果自己坚持,说不定连留下的权利也没有。
不多时,走进来一个女人,年龄看起来比自己小些,带着黑框眼镜,一派斯文,到确实是做文秘的好材料。
“老板,古小姐”女人语气中透着谦卑,我站起身仔细打量着她,总觉得这人十分熟悉,却又想不出究竟在哪里见过。
“然然,你还记不记得她?记得当年你把她救回来的时候还这么小”见舅舅在一边比划着,一拍脑门,“你是袁天麟?”
“是的,大小姐。”
“我记得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叫我的”,难怪自己没认出来,当初这么瘦弱的小女孩怎么也不能跟眼前的人联系起来,看来自己真是老了……
“姐!”
“这才像话,坐吧!”我指了指一边的沙发,自己也坐下了。袁天麟是自己当初在唐人街几个小流氓手里救下的,当时还很小,没想到如今……
“你可别看天麟比你小,她现在可是美国耶鲁大学的法学和工商管理的双料硕士,精通各国法律,怎么样这个帮手你还满意吗?”见着他得意地笑容,我真是败给这个老顽童了。
第二天,舅舅便带着一群人匆匆离开了,没有离别时的眼泪和依依不舍。虽然这么多年来早已经习惯了聚散离合,可是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消失的景物还是有种淡淡的忧伤。
“小姐,后面那辆车好像一直在跟着我们”被这声音惊扰,不得不转身看向车后,确实有一辆尼桑时远时近的跟着,“先别回公司,我想出去逛逛商场”。
“可是后面的车……”
“让他跟着吧,没事的!”想来那个人的动作也够快的,轻轻地揉搓左手无名指指根,却不料那里早已成空,只留下淡淡的指环印,似是自嘲般地一笑,什么时候养成了这样的习惯,自己竟没察觉到。
一段时间过去自己只是在公司,别墅,商场三点之间转悠,偶尔心情好些也会开着车出去散散心。自己并不急着行动,倒是公司里有些人对自己的不学无术,毫无建树颇有微辞,对此我也并不放在心上,自己有的是时间又何必急于一时……
只是频繁的头疼和失眠扰得我烦躁不安,一开始自己还能用酒精勉强控制,到后来便只能睁着眼睛,听着手表滴答滴答,缓慢走动的声音,等待黎明。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懊恼地掀掉了盖在身上的被子,换了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到楼下,不愿意惊扰到这屋子里的任何人,只想悄悄地离开一小会儿,只是刚到车库便被一个人影拦住了去路。
“别吵醒他们,我只是想出去逛逛,你如果想跟,就跟着吧!”既然被发现了,就不会妄图可以自己一个人出去。
对面的人想了很久才道出了一个“好”字。
“外面那辆尼桑还在吗?”临上车前突然想到了这几天身后一直跟着的那条尾巴,也怪可怜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重复同样无聊的事。
“是的,大小姐!要不要我找人把他赶走?”
摆了摆手,“不用了,你先开车出去,想办法把他甩掉,我会去以前那个山顶,你知道地方的……”
“这……”
“放心吧,我不会出事的,只是不想有人打扰!”
虽然为难但最终他还是答应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只有当自己从未名山上回来才能进入短暂的睡眠,也许是我习惯了那里的风,那里的虫叫,那里的气息……
如同现在静静地注视着山下的灯火阑珊,用心感受这难得的宁静,手捧一杯美酒,独自品尝着夜的孤独……
“大小姐,好像有人来了!”
“来得还真快!没想到这人还不算愚蠢到家!”转身看向正缓缓朝这里驶来的车子,当车门打开的一瞬间,笑容凝固在了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