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有忘记他,我怎么会忘记他?那人的名字叫萧崇恩,我青春岁月里爱过的第一个人。
我同萧崇恩如何相爱在这里仿佛无需赘言,那是一段缱绻温柔到极点的日子,苦瓜在我们嘴里都是甜的,每日呼吸的空气都似在糖霜里打过滚,天空永远湛蓝明媚万里无云,花月永远正春风。
他比我大了六岁,情人节我们一起去做手工巧克力,满屋子的小男生小女生,状似成熟稳重的萧崇恩跟这里的风格显然格格不入,但是还是隐忍着,用眼神催促我做完了快走。
我偷笑,那滚烫的巧克力浆在容器里凝结成各种形状,有人在我们身后疑惑地叫了一声,“大哥?”
我们闻声转过脸,只见一个高个子男生穿着大嘴猴T恤,臂弯上挂着一个娇俏的女孩子,萧崇恩于是向我们介绍,“萧崇至,我弟弟。”
然后握紧了我的手,说,“这是小影子。”
对了,忘了交代,那时候我并不叫童颜,我叫童小影。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萧崇至,不过是一般的大学男生,跟我同班的男生没有任何区别,面目模糊地像是街上一抓一大把的路人甲,转眼就可以忘记。
第二次见面却是在萧崇恩妈妈的生日上,一张桌子上坐满了七大姑八大姨个个用放大镜来看我,一番厮认下来,我已经浑身的汗,萧崇至静静坐在桌子一角,面色平静,没有什么表情。
回去的时候我对萧崇恩说,“你弟弟真酷,老娘生日还玩深沉。”
萧崇恩皱眉,“小至闹失恋呢,都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真怕影响他学习。”
原来是失恋,我那时候已经在电影学院戏文专业念到大四,大二就开始给各类影视公司攒各式各样的苦情连续剧,失恋已经成了最最低段的路数,二十集写下来,让人顿时觉得自己生活幸福。萧小弟不过是失恋,估计下个月便可以吹口哨对着漂亮妹妹活蹦乱跳。
我随口问,“你弟学什么的啊?你爸妈现在还为他学习操心?”
萧崇恩一脸自得,“应用数学,这孩子从小就聪明,智商二百呢,我爸希望他可以到Princeton继续深造,没准他就是下一个纳什。”
后来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详细,只知道智商二百的萧小弟并没有去普林斯顿,但是跟纳什一样,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疯子,名校毕业的他跑去做了一名歌手,萧家自此天下大乱。
那时候我跟萧崇恩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会走到最后,我们的爱情仿佛一台假冒伪劣摩托车,还没到达我想去的地方,便已经抛锚在地,冒出滚滚浓烟,我不甘心,那时候的童小影还不懂得放手。
我用尽了所有的方法来挽回这段感情,哭过闹过,打过骂过,把自己最狰狞的一面撕碎,摆在他的面前,萧崇恩并没有怎么生气,只是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我在酒吧喝得烂醉,给他打电话求着见最后一面,等了一整晚,他终于出现,只说了一句话,“童小影,你看你现在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