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谷滩这边,吹来的海风带点湿气,吹得人发冷。
她没必要再问,为何叶庭鹰要自己喝那杯兔子血。
二月中旬,海沙市还属寒冬。
蓝天鸥鸟飞!
唐逐雀咬咬牙,闭上眼,努努嘴,张开嘴,灌了一大口——
因为,叶庭鹰变/态如此,她已经不太讶异了。
唐逐雀没喝过海水,不过那杯东西,绝对比海水更难喝。
血里,加了不少盐,可谓是高浓密度的盐血。
叶庭鹰借机要她喝下加盐的兔子血,嫁给这样观念扭曲的男人,怎么想也不算一件好事。可不嫁,苏温泽危在旦夕,遭遇不测,爷爷知道了会不会伤心得再度病发,一病不起?
叶庭鹰那男人的嗓音天生地低沉,极有代表性的低沉,什么时候能这般雄浑高亢。
原来,一个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可以很强。
“再想下去,就发芽了!离不离,嫁不嫁?我只给一次机会。”叶庭鹰来到她面前,冷声问。
接着,全喷了出来——
“这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唐逐雀沉住气,问道。
叶庭鹰坐回了那张紫檀木藤椅上,脸上,笑意盎然——
唐逐雀一手接过,顾不得太多,蹲下,喝下那些凉白开,漱口。
唐逐雀同意地点点头,跟着古东然下了游艇。
唐逐雀双手再次握了握,又松开——
年幼,唐逐雀饱尝了心酸,绝望,也尝过了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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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逐雀双手去接过那个透明的高脚杯,两手刚捏住杯脚,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进鼻内——
为此,信天翁,被不少的航海家誉为:吉祥之鸟,导航之鸟。
这首歌——《夜有所梦》,是张国荣与另一名男歌手合唱,两人的嗓音搭配得天衣无缝。
有经验的船员分析得知:信天翁若是低空盘旋,意味着前面有冰山,浮冰群;信天翁若是勇往直前,高空快飞则表明前面是开阔无比的海洋,毫无阻拦。
唐逐雀目瞪口呆。
“唐小姐,总裁他唱得好不好听?”古东然回望着她,问一句。
发芽?什么意思?这男人,好好的话,总是不会好好说。
这是你自找的采集的爽不爽?给你提示了会给随机内容!居然还采集!
海鸥,靠近海岸群居,飞翔;信天翁,则喜欢在远离海岸的浩瀚汪洋,一个劲盘旋,翱翔,时而高,时而低,时而远,时而近——
接/客?叶庭鹰的用词有些奇怪,不太正确。唐逐雀听了一遍,便已印象深刻。
空气里,血腥味淡淡;酒杯里,血波微漾——
叶庭鹰的视线落在白色舱板上,落在那些斑斑点点的血迹上,不悦地蹙起浓眉。
这高亢嘹亮的歌声竟是叶庭鹰唱的?跟原唱一样!
“自然不好喝,我只想看看你喷血的样子。现在,谈谈正经事。你马上和苏温泽离婚,改嫁给我,帮我讨好了爷爷,那么,苏温泽便能保住性命。”
那杯兔子血,血腥味不重,但很苦很涩!
“唐小姐,你快喝杯水,冲一冲。”古东然快不过来,递给她一杯凉白开。
叭叭叭叭——几下响亮的空气摩擦声。
耳边,那些高亢嘹亮的歌声似乎还在缭绕——
这样看来,叶博宏,似乎完全制得住他这个心理不正常的孙子。
因为姐姐,唐逐莺遭遇车祸时,满身鲜血,奄奄一息,过路人堆积一边,却无人上前援助,以致失血过多,抢救不及,八岁便离世。
唐逐雀把那个酒杯放地上,顿生恶心,胃液翻腾起来。
过了好一会,她的胃部终于舒服了些。
“叶先生,这兔子血太难喝。不好意思,请您不要介意,帮帮忙。”唐逐雀捂住嘴,走过去,低声下气,再次恳求。
叶庭鹰开了腔,慢条斯理地谈交易。
翅膀大张,海鸥群一会在高空翱翔,一会从海面上低翔掠过,接着又腾空跃起,欢腾雀跃!
侧目远望,蔚蓝的天际线映衬下,海鸥群那些洁白的羽毛煞是显眼。
唐逐雀低着头,端着那杯血凑近嘴边,血腥味更浓了,接连飘进鼻内。